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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 攻战计 第14计 借尸还魂——拜访客户败中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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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典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释义

凡是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难以驾驭和控制,因而不能为我所用;凡是自身不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需要依赖别人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就有可能为我所用。将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这其中的道理,正与幼稚蒙昧之人需要求助于足智多谋的人,而不是足智多谋的人需要求助于幼稚蒙昧的人一样。

计名典故

计名“借尸还魂”可能源于一个关于“八仙”之一的铁拐李得道成仙的传说。

相传铁拐李原名李玄,曾遇太上老君得道。一次,其魂魄离开躯体,飘飘然游玩于三山五岳之间。临行前,他嘱咐徒弟看护好遗体,但李玄魂魄四处游山玩水,流连忘返。徒弟们等待久了,见师傅的遗体老是僵在那里,总也活不过来,便误以为他已经死去,就将其火化了。待李玄神游归来时,已不见了自己的躯体,魂魄无所归依。恰好当时附近路旁有一饿死的乞丐,尸体还算新鲜,李玄于慌忙之中,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与原来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头垢面,袒胸露腹,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竿喷了一口仙水,竹竿立即变为铁杖,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而原来的名字却反被人忘却了。

铁拐李借尸还魂的故事还见于元代岳伯川所写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后《东游记》也有记载,只是情节不尽相同罢了。借尸还魂这一带有迷信色彩的民间传说。后来被人们喻指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某些新的事物或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谓“尸”、“魂”、“借”、“还”的寓意便不尽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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