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关起门来独唱,但不喜欢公开场合“独”唱——音乐是怎么起源的呢?有一种说法是抬木头。有个主唱先唱道:“齐用力哟,抬起来哟!”其他人就唱和声“嗨嗨!”然后大木头就顺利地往前走啦!刘安在《淮南子》中说:“今举大木者,前呼舆论,后亦应之。”说的就是这种情形。你知道的,在早晨,有一只嗓门嘹亮又不睡懒觉的公鸡先打鸣,其他公鸡一听就赶紧醒来加入合唱。知了呀,青蛙呀,鲸鱼呀,猴子呀等等,动物差不多都是一叫都叫的。人也差不多如此,合唱是人的本能。春秋战国时候,人群中出现了一些大嗓门的人——比如韩娥卖唱,特别会歌哭;还出现了音乐学院,比如秦青,就收了好多学生。大嗓门者的声音扶摇直上,振得树叶刷刷直掉,连云彩都不走了。结果其他人不好意思开口唱歌了,任凭自己声带退化,喉咙像一只老化的橡皮管子。这不好,嗓子不好的人,加入到和声里面,就显不出来了,说不定还有奇妙的效果。
孔子喜欢合唱。《论语》上说,孔子听别人唱歌,如果好听,就一定请别人再唱一遍,自己跟着合唱(“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孔子经常带学生到野外唱歌,在春天,大家穿着飘飘的大褂子,在合唱团里自动找到自己的声音位置,多好啊。孔子还会编曲,还会抚琴,也就是说,他是主唱兼键盘手。我佩服的其实是主唱,那种有暴强的音乐传染性的主唱,能搞气氛的主唱,能把众人退化的器官启动的主唱。
《朝野佥载》说,唐朝洛阳县令叫宋之逊,他特别喜欢搞音乐,刺史——也就是他的上司,请他教婢女唱歌,这个刺史比较另类,完全不害怕婢女唱歌之后变成贪玩的辣妹——婢女其实都挺忙的,没有时间集中起来练习,宋之逊就手持一个笏板站在庭院正中,高声唱歌,务必唱得每个角落的婢女都能听见,宋之逊一唱,那些正在烧水的,端茶的,洗衣的,打扇的婢女,全都一边工作一边唱歌应和,形成美妙的和声。用一句俗话形容:刺史府成了欢乐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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