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停的在写东西,忙忙碌碌地与其纠缠,不留给自己厌恶和失去信心的时间。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坚持下来,而不是把写一篇日记当作起点,把发表一篇文章当作终点,那样是无法感受到写东西的乐趣的——如果写作有乐趣的话。
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我发现自己陷入了歪曲生活的乐趣,把所有人都脸谱化,而且还是画成生旦净末丑里面的“丑”,为了追求生活的喜剧化,把每个人都弄丑了。后来,我意识到了,生活还是平稳而朴素的,幽默和搞笑只是为了开心,是善意无害的,而写作对于生活,是只能增不能减的,否则就太令人灰心了。
我一直认为真实和明白是最本质最坚不可摧的。当我回忆起那些至今被时时提起的女作家:萧红呀、张爱玲呀,她们高超就是让人在真实中迷失,而不是在晦涩中迷失。她们的真实让人迷失,进退失踞,太生猛了,太生猛了。我比他们差远了,只有用小小的悲哀或小小的玩笑,来回应人性中大大的苍凉。我文章的主人公经常是这种不被重视的小孩,不够严肃,不够聪明,不够灵敏,在我的文章里,涉及了很多悲凉的事实,饥饿的,苟且偷生的,不光明的,而其他人的反映却常常是“掩嘴一笑”“假装悲伤了一下”,若是主人公的父母死了,我的主人公甚至会“不禁噗哧一笑,道:‘这也不失为一件乐事。’”,这是我竭力创造出来的诡异气氛,悲哀得让人心神衰竭。
无论你的技术有多高,也不要放弃叙事,转而写莫名其妙的东西。而叙事,其实是最需要技术的。当读者非常有兴趣非常轻松地看下去的时候,就是技术的登峰造极。我一直在追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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