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之后,我分在了二班,我的前任绯闻男主角龙超分在五班。
在五班,流传着一个美丽的“现代版牛郎织女”的故事:我俩劳燕分飞,相思成祸害。对这个愈传愈奇的故事,我颇有感想:说到我在小学时的非人的绯闻生活,我还是想发第101次牢骚:我是清白的呀!
五班有一群“月下小人”——即未老先衰,急于当“红娘”,急迫地撮合别人的人。每次一见到我,就一把拽住我,三分得意,三分激动地给我讲起我的绯闻前男友的优秀事迹:
“龙超在书上画了各种各样的裸女,恶心死了!”
“你知不知道,龙超在他的《生物书》上写了你的名字呢!不过呀,你得小心点,你有了一个情敌哟!”
听了这话,我震撼了:
1.我的前男友竟有如此之魅力,在新班级中竟然迅速地“把”上了一个新“马子”。
2.虽然我对龙超没有什么感情,但我还是希望他为我守身如玉,所以我牢牢地记住了“情敌”的名字,叫林小鸰。她是龙超的新同桌,他俩没事就碰碰胳膊肘,借借橡皮擦。绯闻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绯闻男女最好为同桌,这样比较容易捏造证据。
3.我和前男友的绯闻传播面积之广,当长舌妇长舌男把我介绍给其他同学时,他们总是久仰道:“哦!蒋方舟啊,我知道。就是龙超的那个……嘿嘿!”
4.五班同学的活泼开朗不怕生,我只要踏进方圆10米之内的五班的势力范围,就会忽然有一双陌生的手蒙住我,说:
“你是蒋方舟吧,我给你讲讲那个龙超吧……”
她们所阐述的犯罪事实无非是3种:
1.裸女事件。
2.生物书事件。
3.情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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