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刻钟,我非常不耐烦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还不时跑到屏风旁,从缝隙里张望丽莎在做什么。她坐在地板上,头靠在床上,想必在哭。但是她仍旧不走,这就激怒了我。这一回她已经全知道了。我彻底侮辱了她,但是……就不必说了吧。她明白,我的欲火冲动不过是报复,是对她新的侮辱,方才我只是近乎无对象的恨,现在又加上了一种对她本人的、充满忌妒的恨。话又说回来,我不敢肯定她是否清楚地明白了这一切;不过她完全明白我是个小人,主要是我没有能力爱她。
我知道有人会对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像我这样既坏又傻;说不定还会加上一句,不可能不爱她,起码不可能不珍惜她的这片痴情。为什么不可能呢?首先,我已经不能够再爱了,因为,我再说一遍,我的所谓爱就意味着虐待和精神上的优势。我一辈子都无法想像还能有与此不同的爱,甚至有时候我想,所谓爱就是被爱的人自觉自愿地把虐待他的权利拱手赠予爱他的人。我在自己地下室的幻想中想像的所谓爱,也无非是一种搏斗,由恨开始,以精神上的征服结束,至于以后拿被征服的对象怎么办,我就无法想像了。再说这有什么不可能呢,我已经道德败坏到这样的地步,我已经不习惯见到“活的生活”了,《少年》中韦尔西洛夫的话:“这儿说的生活不是想像的,也不是虚构的……这种生活一定十分单纯,极其平常,人们每日每时都能见到……”">方才我还想责备她和羞辱她,说她来找我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我自己居然没想到,她此来根本不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是为了爱我,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爱就是全部复活,爱就是全部再生,不再堕落(不管是怎样的堕落),全部新生,除此以外,别无其他。话又说回来,当我在屋里跑来跑去,在屏风后窥视她的时候,我并不十分恨她。我只是因为她在这里感到难受,感到受不了。我希望她销声匿迹。我想要“安静”,我想要一个人呆在地下室。由于不习惯,“活的生活”使我感到一种压力,甚至呼吸都感到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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