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立花洋介便给管辖阿苏一带的一宫和高森,两个町的警察署打去了电话。
根据“琥珀”酒吧里雪江的话,堀越早苗和她的丈夫,于四年前被一辆肇事的汽车所撞,丈夫死亡,她本人受了重伤。但是,雪江所讲的事故现场以及调查经过,她本人并不十分清楚。
这虽然是四年前的事情,但是,因为这是一件重大交通事故,所以,警察单位应当留有详细的记录。果然,和立花洋介预料的那样,通过电话了解,就已经使他十分满足。高森警察署交通科查阅了当年的卷宗,告诉他全部案件的记录全都在。
高森町位于阿苏火山的南侧,在一个被称之为“南乡谷”的地方的东边。它在僻静的南阿苏,是其中最大的一个町。
在197X年1月13日(距今已经有4年零5个月了)夜里11点左右,在立野、高森之间的县级公路的“白开水村”附近,从西方的立野方向,开来了一辆卡车,司机发现了倒在护栏旁边的一名受伤妇女。她的脸上和胸部,全都沾满了鲜血,几乎是昏迷状态;在距离那个妇女三、四米远的半山坡上,有一辆摩托车,一个男人倒在那里。
由于这名司机的联系,辖区的高森警察署迅速赶到现场,将两个人送往附近的长阳村的一家医院。但是,由于那名男性出血过多,一直昏迷不醒,最后就死亡了,而那名妇女负了重伤,但抢救成功。
从这名妇女的口中得知,那名男子是大津町农协职员——堀越重司(35岁),女的是其妻早苗(29岁),两个人当时,正开车驶往靠近高森一侧的“垂玉温泉”的途中。
待堀越早苗的意识清醒后,警方询问了当时事故的情形:堀越重司为了把早苗送到她上班的“垂玉温泉”,便骑着摩托车带着早苗,以时速30公里左右的速度,到达的事故现场,那时大约是10点半左右。当他们来到那个半山腰的地方时,山路只有仅仅能通过两辆车的宽度,而这个地方又正是上坡,同时还有几个连续的90度的转弯,是司机最为头疼的转道。正当他们的摩托车,驶入最后一个弯道的时候,从对面驶来了一辆车速相当快的、向下坡冲去的汽车,并与之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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