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个嗜赌的浪子,在社交圈里人称“魔鬼”。弗鲁贝尔为他画过一幅肖像,吸血鬼一般苍白的脸颊,杏核眼,黑头发。而留在调色板上的色彩,为我,瓦季姆,瓦季姆的儿子所用,在我最出色的英文版骑士故事《阿迪斯》(一九七○年)中,渲染出热情兄弟的父亲形象。
父亲出身于王公家庭,祖上曾辅佐过十几位沙皇,他本人则置身于田园诗般的历史边缘。他的政治观属于随意、反动那一类。他过着复杂而令人眩晕的物欲生活,但他的教养却零碎而平常。他一八六五年出生,一八九六年结婚,一八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死于手枪决斗,对手是一个法国青年,之前两人在灰色诺曼底度假胜地杜维尔的牌桌上发生争执。
一个好心、荒唐、昏头昏脑的老笨蛋将我错当成另一个作家,这事儿也许并不令人特别沮丧。我自己也曾在演讲中把席勒说成雪莱。但是,一个傻瓜的口误或记忆错误会突然间建立起与另一个世界的联系,而就在此前,我还满怀恐惧地想象自己也许永远在模仿某个真实存在的人,在我眼泪和星号汇成的星座之外——那才令人无法忍受,那竟然也敢发生!
可怜的奥克斯曼的告别和道歉声刚一消失,我立即扯掉蛇一般扼住脖子的条纹羊毛围巾,用密码记下我和他见面的每一个细节,又画上一条粗粗的下划线,打上一串问号。
我是否应该忽略这一巧合及其寓意?或者,我是否应该重新规划整个人生?我是否应该放弃我的艺术,另选一项事业,钻研国际象棋,或者,比如说去研究蝴蝶,或者做一个无名学者花上十几年把弥尔顿的《失乐园》译成俄文,使劣等文人退缩而使庸才拜服?但是只有小说创作,只有对变动不居的自我进行不间断的再创造,才能使我多少保持神志健全。最后,我不过是抛弃了我的笔名,那个腻味又难免误导的“V·艾利鑫”(艾丽斯曾说过这个名字听上去好像我是一幢别墅),而恢复我的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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