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我们引一句座右铭(并不是专为此章的,而是为一般的概念):文学是爱。现在我们可以往下写了。
邮电局里黑黝黝的;每一个柜台前站着两三个人,大部分是妇女;在每一个柜台的小窗口前,显出一位职员的脸,就像一幅变色的肖像画。我找九号……在走向它之前我动摇了……邮电局中央有一些写字台,我往那儿慢慢走去,自己骗自己,仿佛我真有什么要写的:在一张我从口袋里找到的旧票据背后,我开始潦草地书写脑子里随意想到的字。公家提供的钢笔发出吱吱的声响,我不断地将钢笔往墨水池里、往那黑色的缸里蘸;我的胳膊肘撑在那白的吸墨纸上,吸墨纸上涂满了无法辨认的线条。这些胡乱涂抹的字,前面都有一个负号,这总是让我想起镜子:负×负=正。这使我想到也许菲利克斯也是一个负我,也许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路,我没有彻底地将它思索清楚,我错了,哦,错极了。
同时,我手中这容易损耗的钢笔不断地吐出字来:停止不了,停止不了,停,不,去他妈的。我将纸条揉成一团,捏在手心里。一个胖胖的等得不耐烦的女人挤过来,将笔拿了去,我手中便空空的了,她的海豹皮屁股一扭,将我顶到了一边。
突然,我发现自己站在九号柜台了。一张蓄沙色唇髭的大脸询问般地望着我。我轻声说了暗号。一只食指上套着黑橡皮套的手给了我不是一封信,而是三封信。现在看来那一切似乎发生在一刹那间;随后,我便行走在大街上,手按着胸口。我一走近一条长凳,便坐下来,将信打开。
在那儿竖立个什么纪念的东西吧;比如,一根黄色的杆儿。让那段时光在空间也留下一个痕迹吧。我在那儿,坐着读信——突然我意想不到地无法抑止地哈哈大笑起来,几乎要将我哽塞住。哦,有礼貌的读者,这是些讹诈的信!一封可能谁都不会去拆封的讹诈的信,一封寄往邮电局的讹诈的信,只有在事先约定好的暗号下才能取到,也就是说,这封信直言不讳地说,寄信的人不知道他与之通信的人的名字和地址——那真是一个十分可笑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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