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在温珀尔街后面卧房里进行的教育,通常会对普通的狗造成深远的影响。然而弗勒希并非普通的狗。他虽精力充沛,却也喜欢沉思;他虽只是条狗,却对人类情绪具有高度的感知能力。因此那间卧室内的氛围,对这样一条狗的影响力更是非比寻常。结果他的敏感度更为提升,男性特质却相对减低,但我们当然不能怪他。整天将希腊辞典枕在头下,他自然变得不喜欢吠叫和咬人;他宁可选择猫族的安静,也不喜欢狗族的强壮;而他最爱的,又莫过于与人类交流沟通。巴雷特小姐亦倾全力教育他,协助他精益求精。有一次,她从窗上拿下一台竖琴,放在他身旁,然后问他:他认为这台可以制造音乐的竖琴,本身是否具有生命?弗勒希像是经过一番凝视、聆听、沉思,再经过片刻的迟疑,终于认定竖琴并不具备生命。她又带他一起站在镜子前面,问他为什么要吠叫、颤抖?在他对面的那只小棕狗,不正是他自己吗?但什么才是“自我”呢?那是别人看见的东西?还是真正的“自我”?弗勒希再一次沉思良久,却无法解决这个有关现实的难题,只好更贴近巴雷特小姐,“意味深长”地亲吻她;至少这是真实的。
他的神经系统因为这类问题及情感上的困境而骚动不已,于是决定下楼去。我们不难想象,显然他的行为举止带着某种高傲的优越感,令凯弟郎——那只凶恶的古巴寻血犬——怒从中来,因此扑上去咬了他,令他一边哀号,一边奔回楼上,向巴雷特小姐求救。她的结论是:弗勒希“不是英雄”!但他为什么不是英雄呢?难道她不该负一部分责任吗?个性秉直的她,不了解他是为了她,才牺牲了勇气,就像是为了她,他才牺牲了阳光与空气。毫无疑问的,这种纤细的敏感性也有缺点——他扑到被拉铃绳绊倒的肯尼恩先生身上咬他,令她满心歉疚;他因为不能睡她床上而哭叫一整个晚上,或除非她喂,否则不肯吃东西,都令她万分困扰。即使如此,她仍愿意承担过错,且不怕麻烦;因为,弗勒希爱她。他为了她,拒绝了空气和阳光。“他值得人爱,不是吗?”她这样问霍恩先生。不论霍恩先生的回答是什么,巴雷特小姐早已有了肯定的答案。她爱弗勒希,而弗勒希也值得她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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