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丰有一句格言:“见文风如见其人。”的确,如果对一个人非常了解,那么在理解他的文风上也会有所帮助。当然,这句话正确与否还有待考证。我想在布丰看来,人是一个整体,统一而和谐,不过这却与事实相悖。事实上,大多数人是优点与缺点并存的,并且彼此间相互抵触;当然,也只有当它们赤裸裸地显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才肯相信同一个人身上是美德与缺陷共存的,哪怕这些品质是相互矛盾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伯克大受时人评论:有赞美他的,当然也有批判他的。想要深入了解伯克这个人,可以搜集那些流传下来的报道,或者根据菲利普·马戈那斯爵士写的那本《生平》以及赫兹列特写的一些文章。然而这个深入的了解肯定会让你大跌眼镜。你会感到非常迷惑,非常不解——与这样罕见的美德同行的竟然是如此可悲的缺陷。
1729年,埃德蒙德·伯克出生于爱尔兰,有一个做律师的父亲。律师这个职业在当时那个年代是遭人鄙视的,这一点从约翰生对一个离开公司的人的评价中就能看出。约翰生说:“背地里说人坏话这种事根本就不值得我去做,但这位先生是个‘律师’那是不争的事实。”伯克前往伦敦学习法律的时候刚刚二十岁出头,结识了一位名叫威廉·伯克的人,两人很快成了密友。这二人都叫伯克,或许会有些亲缘关系,不过关系应该很远。埃德蒙德·伯克很快便选择文学作为自己的发展道路,为此他放弃了法律。在之后的几年中,他能够勉强维持生计的就是靠着为书商写稿子。他出版的两本书造成的反响使他小有名气,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得以与霍勒斯·沃波尔相识,并且与约翰生博士建立了深厚的友谊。1757年,他步入了婚姻殿堂,他的弟弟理查德也正是在这一年来到了伦敦。这三个伯克可谓是一见如故;理查德和埃德蒙德夫妇与威廉共同居住,并且共享收入。威廉是个很能干且进取心很强的人;相反,理查德却是个爱冲动、爱吵闹且品行不端的人,给人无所事事的印象。威廉在剑桥的时候结交了非常有用的关系,在诺丁汉姆勋爵1765年开始组建内阁的时候,这一关系得到了利用,他说服了诺丁汉姆用埃德蒙德做私人秘书,并说服弗尼勋爵将一个由其他家族把持着的选区送给了埃德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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