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定位为一篇哲学论文,只是挑一些我所感兴趣的话题在这里探讨,所以加两句题外话也无伤大雅。对于审美的态度,知识界和美学评论家的观点几乎完全一致。
这似乎是一个感情范畴的问题,与理性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们却要理性地去解读,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切实这样实行的是一个叫罗杰·弗莱的人。罗杰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艺术评论家,他文笔清晰,对绘画也颇有研究,而且非常富有魅力。但他仍旧会被一些偏见(这些偏见来源于他自身所处的时代)影响,这一点和我们绝大多数人相同。按照他的思想,自由的审美冲动是艺术作品创作的源泉,而那些坚持自己的想法,限制艺术家运用这种自由审美冲动的赞助者,无疑值得我们去大力批判。此外,他还对肖像画不屑一顾,因为肖像画沾染的目的性太强,这种作品无疑是为了让主顾获得名望或者彰显其社会地位。罗杰认为那些接受肖像画工作的画家像是对社会有害的寄生虫,没有任何价值。罗杰将艺术作品归为两类,“一类是通过自由表达真实审美冲动创作出的艺术作品;另一类是针对那些没有欣赏美的能力的人,以一些小手段使他们获得愉悦感。”这样说给人一种很高傲的感觉。诸如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在墙上挂满自己的画像,古埃及法老给自己建造了一个巨大的雕像,他们这样做都是为了使自己的形象在长期的影响下深入民心。还有一些可以称之为艺术精品的画像:提香的《戴手套的男人》、委拉斯凯兹的《教皇英诺森十世》以及贝利尼的《洛雷丹总督像》。这些画的主顾是否满意我们不好猜度,但是从菲利普四世经常为委拉斯凯兹做模特可以看出,他对委拉斯凯兹的画作还是很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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