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与巴黎并为狄更斯名著《双城记》里的双城,而且都曾陷给对方,可是隔了一道“荒谬的海峡”,风格却大有差异。巴黎之美在明艳而善变,无论在政治或文艺上都历经革命。伦敦之美却雍容而成熟,自从十七世纪那场革命以来,就不再有大变了,无论欧风美雨如何吹袭,始终保持自己的作风。很难想象埃菲尔铁塔怎能矗立在泰晤士河畔,玻璃的金字塔怎能出现在贝尔格瑞夫广场。
在令人怀旧的电影里,伦敦曾是雾都。欧琳太太在王尔德的喜剧《温夫人的扇子》终场时就说:“伦敦的雾跟正人君子太多了,温大人。到底是雾带来了正人君子,还是正人君子带来了雾,我不知道。”这是一百年前的笑话,由于环保规定严格执行,伦敦之雾已成了历史。
不过雾散之后,其他的景色并没有变。
宏伟而嵯峨的国会大厦之上,那口重达十三吨半的大笨钟,在金碧辉煌的塔楼顶,仍然每小时向世界朗敲格林威治的光阴。戴着黑绒高帽,绷着猩红制服的羽林军,仍然在宫门前按时换岗。律师在庭上仍然银其假发,黑其长袍。银行的侍者仍然耸其高礼帽,曳其燕尾服。巍巍而过的双层巴士仍然红得那么热闹,施施而来的计程方轩仍然黑得那么稳重。当你在长长的河堤上散步,即连东去的泰晤士河水,也似乎仍在斯宾塞的诗韵里起伏。
我去伦敦,先后已三次。第一次在一九七六年,是去开国际笔会。我宣读论文《想象之真》时与我并排同席的,包括老诗人史班德,桂冠诗人贝吉曼,美国诗人罗威尔(Robert Lowell),可惜未曾照相留影。第二次在一九八五年,纯为旅游。第三次在一九九二年十月,是应英国文艺协会之邀,与北岛、张戎、汤婷婷联袂去六个城市巡回朗诵,在伦敦先后只有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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