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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然之流变 6.3 生态系统:超有机体,抑或是身份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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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生态学奠基人之一弗雷德里克·克莱门茨把类似山毛榉阔叶林这样的生物群落称为自然产生的超有机体。用他的话说,顶极群落构成的就是一个超有机体,因为“它产生,发展,成熟,死亡……的主要特点,堪比单株植物的生命历程。”由于森林自身就能在荒废的密歇根田地里再次播种,克莱门茨将其描绘为繁殖,生物体的另一个特性。对于任何一位敏锐的观察者而言,山毛榉—枫树林差不多和乌鸦一样展示出了完整性和身份特征。能够可靠地繁殖自身,并在空地和不毛的沙地上传播,除了(超)有机体,我们还能把它叫做什么?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超有机体在生物学家眼里可是个时髦词。用来描述在那时尚属新奇的想法:群集的干员(agent)协力行动,产生由整个群体控制表达的种种现象。就像点点霉斑将自身聚合为粘液菌,一个生态系统也能结合而成一个稳定的超组织(superorganization)——蜂群或森林。一片乔治亚州松树林的行为与单棵松树不同。得克萨斯州山艾树荒原也不同于单棵的山艾树,就像鸟群不是一只大鸟,它们是另一种有机体。动植物联合成松散的联邦,展现出一个有自己独特行为方式的超有机体。

克莱门茨的竞争对手,另一位现代生态学之父,生物学家格利森认为,超有机体联邦的观点过于牵强,很大程度上是人类内心的产物,试图能在各处发现模式。格利森反对克莱门茨的假设,他提出顶极群落仅仅是生物体偶然形成的联合,其兴衰取决于当地气候和地质条件。生态系统更似一个联合会而非社区——不确定,多元,包容,不断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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