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商人的地位,
也许是历朝历代最高的。
就连一个开肉铺的屠户,
只要生意做得好,
也能被尊为“大官人”。
少庄主见到县太爷时,确实犯了难。
这是范仲淹写完《岳阳楼记》不久的事情。当时,有位中央政府的官员奉命来到今天河南省某地,主持拍卖一处被官府没收的庄园,标底二万贯。没想到,当地的县尉侯叔献却期期以为不可。他说:这处庄园过去评估一万五,都因为价格太高没人购买,现在为什么还要加价呢?
来人只好实话实说:这是宰相的意思。
侯叔献一声长叹:大人可知其中冤情?这处庄园的庄主叫李诚。他的家业被充公,是因为我朝开国之初,官家曾经从国库拨款,到民间收购制造弓箭的原材料。但是我军南征反贼时,购买的箭杆却不能到位。太祖皇帝盛怒之下,便下了一道敕令,规定但凡欠了国债的,田产一律没收。
来人问:李诚莫非与此案无关?
侯叔献说:正是。说起来李诚也是本朝吏员,并非拿了公款却未购买箭杆之人。他欠了国债,是因为在之前的洪水期间未能及时抢救公物,被勒令赔偿。
来人问:估算损失多少?
侯叔献答:五千贯。
来人大吃一惊:这确实是冤案了。
又问:当时的州县为什么不替李诚说明?
侯叔献答:他们不敢。
来人问:侯县尉的意思,莫非要为李诚平反?
侯叔献苦笑叹息:平反昭雪并不可能。不过,李诚虽然已经作古,孙子还在。即便不能将田产归还,好歹将价格定低一点,让李家把庄园买回去,也算还他一个公道。
来人倒也爽快:那就减去五千。
于是,侯叔献召来了李诚的孙子。
李诚的孙子这时其实不能叫作少庄主,也没想到还会有这等好事。当时的平民,称父母官为公祖。于是李诚之孙便十分为难地回答说:公祖厚爱,恩同再造。只是小人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定价再低,也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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