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仁宗某年,开封府接到报案,某市民家新娶的儿媳妇过门才三天,就被人接走,失联已经半个月。当时的知府叫范讽,跟包拯一样也是龙图阁直学士。人命关天,范龙图不敢怠慢,马上受理此案,并询问原告。
范讽问:你家儿媳妇是谁接走的?
原告答:宫中。
范讽倒吸一口冷气。心想:这岂不是皇上抢亲吗?
于是又问:你不是乱讲吧?
原告苦笑:这种事,小民岂敢妄言。
范讽说:那好,你在这里等着就行。
说完,范讽立即进宫面圣。仁宗皇帝也不赖账,承认听皇后讲,宫中新进一女,颇有姿色,只是还没见过。
范讽说:既然如此,请将此女交出。
仁宗说:可以。
范讽说:臣恳请此刻就在御前交割,以便带回府衙当面还给原告。夜长梦多。万一走漏风声,街谈巷议顿起,臣担心那些诽谤不实之词,有碍陛下“不好声色”的美誉。
仁宗也二话不说,马上传旨交人。
此事无疑另有内幕。这个绝色女子是谁发现的?又是谁指使接进宫里的?仁宗皇帝事先是知情还是不知?强抢民女的人受到处分没有?都不清楚。但,如果真有这件事,仍然可以说:仁宗是讲道理的皇帝,范讽是负责任的官。
更重要的是,这并非个案。
实际上,宋代的民告官屡见不鲜,告状的原因和方式也五花八门。比如,太宗的宰相李昉(读如访)就被一个名叫翟马周的平民,以“不作为”的罪名告下了台;南宋某位副县长,则被县民以集体起诉的方式驱逐出境。最可笑的是诗人方回,由于做爱时动静太大,竟被邻居告上了法庭。
当然,后面这一例,严格地说不算民告官。因为此案发生在元初,方回也早已免职,住在杭州一家破败不堪的小旅馆里。没想到晚上的剧烈运动震塌了隔壁房间的墙泥,这才一不小心成为被告,最后以民事调解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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