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首尔
1998年,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奋飞中学,那是我生活最窘迫也是最难看的时候。
我妈在我初二那年下了岗,隔三岔五地用扁担挑几台号称能减肥塑形、包治百病并且延年益寿的摇摆机,坐二十几个小时慢车跑去北方做传销,每次都慷慨激昂地放狠话要把所有老家人发展成自己的下线,但总是打满鸡血出门却面无人色地回来。
她小时候很少吃肉,营养不良,以为肉是最好的东西,家境再差也坚持让我每天吃肉,搞得我上高中时又矮又胖,穿小姨不要的旧衣服。
XY是隔壁班的班长,剑眉朗目、玉树临风。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就倒抽一口冷气。在我眼里,这家伙已经帅到了“全校女生都想跟他谈恋爱”的程度,我和他的差距可想而知。然而那种“想每天看见他、想一起玩耍、最好还能谈场恋爱”的痴心妄想还是在我心里扎了根。
因为猛烈地喜欢他,我把少女常干的暗恋的傻事儿通通干了一遍。比如,上课时经常莫名其妙地在纸上来回写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很有意境,两个字就是一首诗,只有语文课不敢写,因为语文老师是他妈,一旦被抓住,我会死得很难看;比如,在两个班争篮球赛冠军的敏感时期,众目睽睽下跳着脚替XY加油,因为他投进一个三分球忘情地欢呼雀跃,被全班同学视为叛徒;比如,下课就算憋得肾痛,也要等到他伟岸的倩影飘过窗前才肯去上厕所。要知道那段日子,我以为这世上再没比“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更有意境的歌词了。
因为猛烈地喜欢他,我把别的少女不大会干的事儿也通通干了一遍。比如,放学时鬼鬼祟祟地跟在他后面,跟着他走桥下长长的路,把他回家的路线牢牢记在心里,然后没事儿就去走一遍,好像那有什么意义似的;比如,把学生会竞选时两个评价他娘娘腔的高年级女生骂得“遍地找牙”。我身披铠甲、舌战双娇,大获全胜,为捍卫了他的荣耀骄傲不已,而他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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