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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滚蛋吧,前任君 散买卖不散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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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瑟斯

从小就觉得最经典的一句拒绝别人的台词,是在别人含情脉脉地告别结束后,含羞地低下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这句极尽智慧的分手词,曾经令多少痴情男女饮恨半生。

它既拒绝了你,又把面子留给了你。问题是,谁想做你的朋友?!

但同样是这句话,如果分手的时候说,含义就完全不同了。

看清楚了,是分手了还做朋友,不是做炮友。

所有以首尔小姐为首的姑娘们坚决认为分手了就别做朋友,无非是介意这个。而不允许分手了跟前任做朋友,无非是因为对自己或者对自己的爱人不够自信。

我的观点是:分手了一样可以做朋友。

恋爱分手,是因为不能做夫妻。但是能谈恋爱,是因为相互欣赏彼此的优点。分手,是因为受不了对方的缺点。

什么是朋友?朋友是了解你的人,还有什么比既了解你优点又了解你缺点的人更适合做朋友呢?

当然了,这有几个前提:

第一,只是分开了,不是大吵大闹分开的。要知道,那些分了手还能做朋友的人,一定不是因为什么原则性的问题,而无非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改变自己。

第二,做朋友别以恢复做男女朋友为目的。千万别挂羊头卖狗肉,分手后以做男女朋友为目的的做朋友,就是耍流氓。

分了就分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别非要和自己较劲儿,你真能分得开,最少说明不爱了,不爱的人非要找回面子,那只会再丢了里子。

如果这些前提都做得到,那我以为,分手了还是做朋友吧,最是温情不过。

首尔小姐们又要跳出来大喊了:“还温情?分明就是奸情!”

别急着给我扣帽子。

人生短暂,再滥情的人,能真正爱过的对象都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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