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宏志
谋杀之乐
关于类型小说的阅读之乐,小说家毛姆(S.W. Maugham,1874—1965)说得最透彻也最坦白:“当你感冒卧床,头昏脑胀,此刻你并不想要伟大的文学作品;你宁愿冰袋敷额,热水浸脚,三、两本侦探小说,伴你度过病榻时光。”
是呀,即使文豪如毛姆者,也知道当我们困顿病累之际,我们并不想探寻人生真义,只想找一位言谈有趣的好友,讲些奇情刺激的故事来听——在中国,这是说部俗讲文学的传统;在西方,这正是类型大众小说的社会史。
民国大史学家陈寅恪,晚年受政治迫害又兼衰体病目,也自称:“废书不观,唯听说小说消日”,他甚至自嘲说:“聊作无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可见通俗小说不唱高调,在最艰困的时刻,坚贞做我们的朋友,努力谋我们的欢乐,这是中外皆然的事。
然而在类型小说中,起源于英、法两语言的“侦探小说”不仅历史悠久,更是人才与杰作辈出,虽小道而不可小觑。如果我们以爱伦坡(E. A. Poe,1809-1849)的作品为起点,侦探小说的传承已有一百五十年。其中的作家,如克莉丝蒂(A. Christie)、赛儿丝(D. L. Sayers)、昆恩(Ellery Queen)、范达因(S. S. Van Dine),乃至于当今名家詹姆士女士(P. D. ames)和德克斯特(Colin Dexter)等,固然都是家喩户晓的名字;就连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如福尔摩斯、布朗神父、神探白罗、马格雷探长等,也都是深入人心,早已成为日常语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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