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过,我的那本十几年前的日记居然会害了自己的孩子。好恨自己,我一个家庭妇女,没事记什么日记啊!
我年轻时,家里一穷二白,父母的心思和精力都放在了弟弟的身上。因为爸妈的思想很守旧,认为女孩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给别人家生儿育女,所以也就没让我上过学。不过我后来拿着弟弟的课本自学,认识了一些字。之后我就一直在练习写日记,主要是为了练字,以免忘了。平时的生活挺平淡的,而且正赶上“文革”,也没什么工作可做,就在家里帮父母种种地、喂喂鸡。弟弟那时候经常出去闯祸,可是他闯了祸回来,爸妈只会骂我出气。
19岁那年,父母就对我的婚事很急了,到处找人帮我说婆家。家里不想给我出什么嫁妆,想着能赶紧嫁出去就行了。而我在婚事上也没有什么发言权,一切都得听父母的。况且我也想离开家很久了,努力干活却还经常挨骂的生活我真的是受够了,嫁人是我离开家的唯一办法。所以嫁给谁在我看来都可以,只要能离开家。就这样,我嫁给了李卫国——一个大我很多的赤脚医生,而且还是个跛子。
虽然李卫国是个跛子,但是我那时候感觉他还不错,因为他会给人医病,甚至还有点崇拜他。不过后来他做的那些事情让我慢慢对他失望了,尤其是在那个雨夜之后。
那是一个一切都在飞速变化着的年代,改革开放让人的思维开始和过去不一样了。很多人在那个时候抛开了铁饭碗,开始下海经商,但是也有很多人开始做起了一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坏事,比如李卫国。他是个很好学的人,那些医学知识都是自学的。他很想当一名正式医生,但是没有机会,所以才干起了个体户——也就是赤脚医生。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非法行医。不过那个年代医疗设施很不完善,像我们那种比较偏远的村子想看病还是蛮困难的,所以他还是很受欢迎的人。每天都走村串镇给乡里乡亲看些小病,而后来因为他每次都能帮人把病治好,所以名气就慢慢大了起来,找他看病的人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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