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跪着,盯着雪地中间的一小块地方。他本以为那是他的幻觉,由疲倦的大脑与疲劳的眼睛所引发的疯狂创作品。他蹲下更仔细地看着,然后确信那是真的。
雪地上有微微一抹暗粉色血迹。它很小,大约半英寸长八分之一英寸宽。纷扬落下的雪花几乎盖住了它。
他猜测达西是往这方向逃跑,跑到小区的更深处。在范德派恩和他搭档一进入B幢大楼的刹那达西可能便已动身。达西一直是单脚跳着飞快前行的,所以应该至少会摔上一跤。当他离开公寓时他的鞋子上有血迹——这让杜推测这个高大的男人身上别的地方可能也有血迹。
杜盯着雪地那冻结成块的暗粉色血迹,他知道他是对的。他回头看了看达西的车,如果你从锈迹斑斑的福特车那里画条直线到血迹处,那直线直接指向G幢大楼的大门。
杜站起来朝着那扇门走去,心跳加速,肾上腺素在激增。他的眼睛继续在地上搜寻着,寻找另一处血迹,为了再次确认。
他的睡意顿消,可能是对猎物的兴奋,或更多是来自于训练有素自我保护的本能。
开始干活了。
这是继抓捕马丁·布鲁贝克,一个被感染的精神病,那个杀了他搭档的混蛋之后的第一次行动。布鲁贝克不高大,也不是位运动员,但他证明了杜从18岁起就明白的道理——成为杀手无需强壮,无需反应迅速,更无需训练有素,只需第一个扣动扳机,只需在另一个家伙没准备好前袭击他,只需毫不犹豫地割破对方喉咙。赘生物让马丁·布鲁贝克成为那种人。达西有同样的赘生物,但达西很高大,他是运动员,在被感染前他就很残暴和恶毒。
恍惚间杜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发现他又进入了马丁·布鲁贝克的家,走向门廊,然后那疯狂的混蛋一把火烧了房子,并把一把斧头深深砍在马尔科姆的肚子上。辛纳特拉的老歌在他的头脑中回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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