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T·杰森觉得自己像个警探,即使他还没有正式升迁。他就像投入警界的大部分年轻人一样,认为警察工作就是应该如此:穿着便衣明查暗访,进行侦讯,侦破命案。他穿着制服在街上巡逻了三年,这个愿景已逐渐褪色,不过尚未完全消失。如今美梦已成真。
在布恩小队长的建议下,以及他老婆的协助下,杰森二号为他的刑警角色所设计的造型,看来像是来自南部内陆的乡巴佬。他戴着一顶栗色的绒毛呢帽,帽缘大约有四吋宽,有一颗像超级巨钻的人造假钻用别针固定在帽子的一侧,帽子上还有一根长羽毛随风摇曳生姿。
他穿着有流苏的鹿皮外套,里头是镶着褶边的紫色衬衫,钮扣一路敞开直到腰际。他的脖子上用珠形项链配挂着一个硕大的银色徽饰,紧身牛仔裤是某种黑色亮丽的质料,有点像皮裤,黄色马靴有厚大的鞋底及三吋高的鞋跟。杰森的老婆说他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像是全纽约块头最大、最俗气也最色瞇瞇的皮条客,她要求他每次要由他们位于长岛的席克维尔住处进门出门之前,都要先披上一件雨衣,免得被左邻右舍看到了。他的两个小孩认为他们老爸这身行头是他们所见过最可笑的装扮,他斥责了他们几次才让他们不再大叫:“嘿,妈,超级种马回家啰!”
杰森对他的任务是乐此不疲。他喜欢与人相处,也发现与人交谈、聆听他们的苦恼并不难。他对自己庞大的身材不会太过在意,也发现或许正因为他身材魁梧,有些人喜欢别人看到他们跟他聊天或跟他共饮。那令他们感到自豪,彷佛他们是在与什么名流为伍。
他发现他每天都会花十二小时投入新工作,有时还不止,不过他与妻子珍妮塔谈过了,他们决定他应该全力以赴。这对巡逻警察而言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他能协助侦破这个案件,至少可以获得表扬,因此立刻破格升迁为三级警探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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