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模糊的梦。他尾随一人走过雾蒙蒙的街道。其实不是人,只是有个东西在那里,有个形体在昏黄的朦胧中。就像法兰克·隆巴德被杀的那一夜:橙黄灯光和细雨。
那形影一直在他前方,无法解读,不管他跑多快想看见自己追的是什么,始终拉不近距离。他不觉得畏惧或恐慌,只感到一种需要,要抓住那穿越重重阴影的影子。
然后有铃声,不是巡逻车的警笛,也不是消防车的水牛般鸣声,而是救护车的警铃,愈来愈近、愈来愈响。他从睡梦中浮出,伸手摸索电话。
他还没报上姓名,就认出朵夫曼的声音。
“队长?”
“我是。”
“我是朵夫曼。东八十四街发生一起伤害案,差不多在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间,听起来很像隆巴德案。受害者身份暂时指认为伯纳·吉尔伯特。他没死。他们正在等救护车。我正要赶过去。”
“你打电话给包利组长了吗?”
“打了。”
“很好。”
“你要不要过去?”
“不了,你应付得来。一切照章行事。送哪家医院?”
“慈悲圣母。”
“谢谢你打电话来,巡官。”
“不客气。”
然后他开灯,穿拖鞋,套上睡袍,下楼到书房,一路走一路开墙上的开关,最后打开书桌灯。屋里又冷又潮,他在睡袍外披上大衣……然后翻看桌历:法兰克·隆巴德命案发生迄今二十二天。他仔细把这一点写在另一页上,然后打给索森副督察的留言服务,留下姓名电话。
几分钟内索森便回电,声音有睡意但没怒气。
“什么事,艾德华?”
“我现在在家里打电话,但事情很重要。二五么又发生了一件隆巴德型态的伤害案。八十四街。受害者身份暂时指认为伯纳·吉尔伯特。他还活着。他们要送他到慈悲圣母医院。我只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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