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弗雷特对儿子说:水手不是人做的,你要做东印度公司职员;小弗雷特来澳门学习汉话,起汉名洪瑞,洪瑞学会了汉话,却跑去做海盗,老弗雷特气得要吐血;洪瑞张牙舞爪的翻译风格,把麦克大班的鼻子都气歪了,洪瑞丢了饭碗,改换门庭做了散商的通译;李关宪登船量船,洪瑞按西洋礼节向李大人行礼,关丁踹洪瑞一脚,按着他的脑袋,逼他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通译洪瑞
詹姆斯·弗雷特(James·Flint)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首位中文通译。
弗雷特学习中文不是东印度公司的特意安排,而是缘于他父亲渴望儿子做人上人。
老弗雷特是普利茅斯号的水手,来过三次中国。他印象最深的是中国人的等级观念。像公司职员、货商船长之类的上等人可以去广州,居住富丽堂皇的商馆,享受着近乎欧洲上流社会的优越生活。而水手厨子是中国人眼里的下等人,他们被禁止进入广州,只能呆在黄埔港,如果不肯贿赂中国人,连下船的权利都要剥夺。老弗雷特尤其气愤的是,中国人把他们和黑人水手一道列为贱人,无视他们是高贵的大不列颠王国的臣民。
当然,水手想进广州还是有办法的。他们充当快蟹桨手,护送同胞中的上等人去广州,按惯例可以住一两个晚上,享受上等人味美可口的食物和舒适无比的棕绳床,还可以到十三行附近游玩。充当快蟹桨手,成为船长激励船员为他卖命的法宝,老弗雷特的堂兄杰森,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船长,到死都没有实现进广州的愿望。
广州是欧洲人眼里美丽富饶,神奇无比的东方城市。进广州成为水手回国炫耀的资本。老弗雷特很幸运,获得两次进广州的机会。老弗雷特总结他进广州的四大印象:一是造型奇特的木结构建筑;二是琳琅满目、巧夺天工的商品;三是制作精美、美味可口的饮食;四是商馆职员养尊处优的生活。公司职员吃中国厨师做的风味特别的中西大菜,吃口味与英国相差无几的面包蛋糕,居然还能喝上牛奶。奶牛从欧洲运来,放到珠江南岸饲养,商馆的中国仆人每天清晨把新鲜牛奶送来,刮风下雨从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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