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小说。我的。
这部小说最初酝酿于二○一○年的深冬。那阵子,我正在进行我的第一部小说,也是第一部长篇小说《卅街档案馆》的写作。闲时随手抓看杂书,完全没有系统,权当休息。然后就翻出了清人俞清源撰写的《梦厂杂著》。
这本过于单薄的三十二开小册子,由上海古籍出版社于一九八八年七月出版,“明清笔记丛书”系列之一,印数一万册。是我在常去的灯市口中国书店花十五元购得的。是书之内容短小精悍,好玩儿得很,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照录如下:戊子三月间,余邻家张氏子,晓起沽酒于肆,归视辫发截去二寸许。又同里陈姓者,织线毯为业,亦同日截去。余皆目击之。渐而远近被截者甚伙。道路汹汹,咸以辫发蟠颅上,童子则挽髻而行。凡被截者,发必黑而长,年必三十以下,老年人及年少而发劣者无患也。杭城侦役,密选壮年发美者行市上,而己遥尾伺之。暮归,则前行者如股,而尾后者截矣。由东西以及西北,由中原以及边徼蠹丛,靡不被其患。方今国家刑政肃清,凡作奸犯科之徒,即变姓名,窜身山陬海筮,终无漏网;而此独不能戈获,致成疑案,宁非怪乎?语云:“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后当事驰其侦捕,置不问,果至次年而息。(见该书145~146页)
寥寥数语,百二余字而已。但惊悚。惊悚到曼妙。清人俞清源给这段文字取小题为《截辫》;无独有偶,几乎就在我发现《截辫》这段让我会心不已的文字后不久,另外一册名为《养吉斋丛录》的史料笔记中再现了与之相似的记载:乾隆间割辫匪徒事,始浙江,蔓延甚广,远如吉林亦有此说,民间日夜惊恐。又言被剪人非併根剪去必死,于是被剪者皆剪其根。复有买所剪之辫者,云造桥用。无稽之言,不可穷诘。高宗严旨,缉获多人,解京质审,悉非真犯。大索年余,迄不得踪迹。其后朝廷烛见情伪,饬禁妄拿,诏旨甫颁,讹言顿息。自此数十年,无复有传说者。嘉庆十七年,御史荣椿又以剪辫事奏请查缉,交军机传询,无可指实。其时京城内外本无事也。荣遂降主事。(见该书388页,中华书局2005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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