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文、林连德
在周恩来总理90诞辰之际,回顾他在外贸工作上对我们的谆谆教导和亲切关怀,令人难忘。
(一)
对日工作在我国涉外活动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对日贸易,在50年代和60年代,又是中日关系的重要环节。在中日邦交恢复之前,周总理十分关心发展对日贸易。50年代的4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60年代的友好贸易议定书和廖承志、高碕达之助备忘录贸易,70年代的对日贸易战略部署,都是在他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从方针原则的确定到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无不倾注着周总理的心血,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著名的对日三原则。
对日三原则是周总理在1960年8月27日会见日中贸易促进会负责人铃木一雄时提出的。主要内容是: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政治与经济不可分的原则。政治三原则是针对当时日本政府的对华政策,要求日本政府:一、不要敌视中国;二、不要制造“两个中国”;三、不要阻挠中日关系向正常化方向发展。贸易三原则是总结50年代中日民间贸易的生成、发展、中断的经验,用三句话作了高度概括,即:一、政府协定;二、民间合同;三、个别照顾。周总理把政治三原则与贸易三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贸易三原则要服从政治三原则,同时更加明确地提出政治与经济不可分的原则。这样,就打中了当时日本政府对华政策的要害,揭露了它在政治上敌视中国、在经济上捞取实惠的本质,从而使我们明确了对日贸易工作的指导方针,也增进了日本广大人民对我国的了解。对日三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感召力,它不单是60年代对日贸易工作的指针,而且是发展对日关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成为后来导致中日关系正常化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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