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铮!
烈焰在临冬城上空鸣叫。
临冬城内,犬舍里的数百条凶猛的猎犬全部匍匐在低,眼神温柔,就好像小猫。往昔凶猛的目光和战意全无。
马厩里的战马都找地方躲藏,食槽里的草料都不敢再吃。
珊莎站在主堡的楼顶,向天空招手。
烈焰目光敏锐,高空俯视,一切尽收眼底。
在临冬城,有一个人最得狮鹫的喜欢,那就是珊莎·史塔克。
狮鹫是个很情绪化的魔法生物,谁对它好,它就牢牢记在心里,并且不会忘记。但谁对它不好,给它脸色看,出言不逊,或者只是讨好它,它都能看出来。
狮鹫的智慧和会说人话的白色渡鸦相比也毫不逊色。
会说人言的白色渡鸦在旧镇的繁星圣堂,由大学士们喂养。每当有灾难来临需要通知各处王国,繁星圣堂的大学士们就会放出白色渡鸦。
珊莎·史塔克爱屋及乌,对两只狮鹫特别上心。
狮鹫喜欢吃马肉,她就以马肉去讨好狮鹫。
狮鹫喜欢金银珠宝,虽然它们不会使用金银珠宝去购买东西,但珊莎就把自己的金币和银鹿装在金线钱袋里,挂在狮鹫的脖子上。狮鹫只要脖子一动,金龙和银鹿的叮当声就会响起。
这是之前从未有人这么做过的举动。
金龙银鹿的叮当声令两只狮鹫非常喜欢。
狮鹫喜欢财宝是天性,就好像鱼儿喜欢冲浪。而能让狮鹫享受到钱币的叮当声的,唯有珊莎·史塔克。
除此之外,珊莎还给狮鹫整理骑鞍。
人能骑乘马,马鞍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人能骑乘狮鹫,也是因为有狮鹫鞍。
珊莎为了让狮鹫鞍不咯着狮鹫,特意研究了狮鹫鞍的设计,她在狮鹫鞍的下面增加了软垫和皮毛,再让师傅固定上去。狮鹫是很聪明的魔法生物,很快就会珊莎成为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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