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跨国家庭”的存在,不但为部分贪官提供了外逃的捷径,也使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安全等处于不利状态,有损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
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于2009年1月12日至14日在京举行,会议公报指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
这一规定,以强调申报官员婚姻家庭涉及情况为出发点,显然与以往落马高官生活作风败坏、配偶子女助纣为虐,以及部分贪官利用配偶子女拥有外国籍或绿卡等便利条件外逃等有直接联系。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我国现行法律对官员国籍有严格规定,但对官员配偶子女,却仍缺乏明晰的可操作性规定。因此,近年来我国部分官员虽身居要职,但其配偶子女却移居海外,获得他国国籍或绿卡,成了人们所称的“跨国家庭”。
目前值得警觉的一个问题是,部分贪官钻法律空子,暗渡陈仓,利用配偶子女申请绿卡与入外国籍,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继续做官,一旦东窗事发,便迅速抽身外逃。
“国家在加大反腐败力度时,对那些配偶子女都移居国外的官员,需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官员‘跨国家庭’的存在,不但为部分贪官提供了外逃的捷径,给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也使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处于不利状态,有损国家和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应引起广泛而高度的重视。”
官员“跨国家庭”的腐败范本
实际上,我国官员的“跨国家庭”情况,多数是以官员犯罪案发的方式揭开深层内幕——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