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发展历程,与中国古代历史上专制皇权的具体状况有密切关系。
在中国古代,宗族群体早于专制皇权而存在,古老的宗法制度就是以宗族的存在为前提的。但是,宗族在对土地和对劳动者的封建占有条件下迅速发展,则是专制皇权出现以后的事。专制皇权不认识这是必然的趋势,也不认识这种发展终将与自己的利益一致,所以每当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的开头,总是企图抑制这种发展。西汉打击豪强,东汉实行度田,都是抑制措施。但是宗族依社会经济的自发进程而发展,皇权终于无力阻止。东汉政府在法律上,在租赋兵徭制度中,虽然对此没有正式承认的意向表示,但是对于家族扩充田庄,占有佃客的现象却是默认了的。曹魏的租调制,征收户调以户为准而不计人丁,为承认宗族庇荫劳动人手的特权留下了余地,是制度上行将出现重大变化的先声。西晋的荫客制度和东晋的给客制度,可以说是对宗族的这种特权正式予以法律承认。专制皇权毕竟有其相对的独立性,要保护自己的存在,所以在承认中还包含着数量上的限制,虽然数量限制在以后的年代总是不断地放宽。皇权与宗族,两者关系中相冲突的一面逐渐缓和,相依存的一面则日益显露。尽管如此,缓和总不是冲突的完全消除,依存也非两者的完全一致。关于这个问题,我在《秦汉魏晋南北朝人身依附关系的发展历程》一文中有所分析,可以参看。
宗族的发展在经济上与专制皇权所形成的矛盾,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但是只要皇权比较稳定,宗族在政治上一般说来还是愿意效忠皇权。他们倾向于把自己的宗族利益寄托于一姓皇朝。他们是这一时期知识阶层的主体,也是皇朝官员的主体。如果皇朝稳固,宗族的发展就没有多少风险,总是顺当一些;反之,如果皇朝纪纲不立,政局不稳,动乱频仍,宗族也会受到挫折,得不到一帆风顺的发展条件。所以东汉宗族虽然社会影响很大,但对于朝廷并不敢轻启觊觎之心。和帝以后皇权政治出现异常现象之时,公卿大夫面折廷争,布衣之士私议救败,都是为了恢复正常的皇权政治秩序。甚至东汉瓦解,董卓入京,开头也只得“沙汰秽浊,显拔幽微”(《三国志·蜀志·许靖传》),表现为整饬朝纲,延续汉祚,而不是急于取而代之。当汉已不汉之时,曹操力葛群雄,广延名士,以自壮大,然犹“畏名义而自抑”(《通鉴》建安二四年条司马光语),只敢自况于周文王。由于宗族有拥汉的潜在力量,所以皇权易姓并不是容易实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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