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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印度从军 我的美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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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瀛(中国驻印军新六军22师士兵 )

谈起在印度当兵的往事,我就会想起我的美国朋友。有一段日子我们住在荒蛮森林的边沿。离驻地不远有一座简易机场,机场内留有美军一个高射炮连负责守卫。大家都是年轻人,有着相似的爱好,不久学生队和高射炮连(A.A.Battery)就打得火热!

我所在的学生队,战友基本上都是成都南开中学的校友。南开不仅是一所很有爱国主义氛围的学校,也是一所很推崇体育运动的学校。垒球是南开的校球,美国大兵大多也很喜欢打垒球,于是两个队就时常来上一局垒球国际赛。我是个垒球迷,但南开校友中高手如云,根本轮不到我上场。于是自然而然地,我就成为啦啦队的一员,每场必到。同样每场必到的,还有两位美国人。一个叫史密斯(Thomas L. Smith),服役前是一个中学的英语教师;另一个叫基斯克(Mr Zisk),是一个很斯文的人。在观众席上相遇次数多了,我们很快成为好朋友。史密斯是一位十分优秀的教师,就是对我这个朋友,也是毫不放松的。他时常对我说,要想将英语学好必须将语法搞扎实。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热爱自己职业的人。从他身上我总好像看到小时侯教授国文的先生们的影子,他就像一位循循善诱的师长。

而基斯克更像一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对中国很好奇,时常问一些关于中国的古怪问题,还曾兴致勃勃邀我到他的帐篷里头去看书。他常看的一本有关于中国的书里还画有插图,我翻了一翻,画上的女人全裹着小脚,而男人则清一色的长发辫子。看他那洋洋自得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对他说,“NO!NO!NO!那已经是过去的中国了!”可他不信!我就问他:“你看见过我留长发吗?现在别说留辫子的男人,就是要找小脚的女人,恐怕也只有到北方少数的老太婆中间去找了!”他这才半信半疑地接受了我的说法。一次他告诉我,在他们营区捉到了一个偷东西的中国兵。我听了这话,顿时羞得满脸通红,但立马接着说:“这也不奇怪啊!哪个部队都有过这样的事啊!就是美国部队也不敢保证没有这样的事发生吧!”原以为听了我这番话语,他会反驳我。哪知他连连点头,承认有些美国兵也有偷着将自己的卡宾枪卖掉,然后编个理由向部队里报失。卖了150美元,只需赔偿部队里15美元就了事!也有倒卖物品的,骆驼牌香烟,一元一条的,卖到15元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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