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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扑朔迷离的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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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建中的家在离滨北县城约四五十里远的滨北农场二分场。“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农场曾改名为生产建设兵团,也来过不少大城市的知识青年。后来,建设兵团又叫了农场,知识青年也都返城了。名字改来改去,人也走来走去,可这黑油油的土地还是老样子。

郑建中16岁那年,父母相继因患克山病去世。父亲临终前对他说,你兄弟身子弱,性子也弱,你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于是,郑建中放弃上学,到场里干活,养活年仅10岁的弟弟。弟弟也很懂事,除了上学读书,就干家务。虽然兄弟二人的生活很艰苦,但是很和睦。

郑建国身材瘦小,有时会受人欺侮。有一次,建国和几个小伙伴到食堂的瓜地偷香瓜,被看瓜的小伙子抓住了。那小子把别人都放了,唯独把建国打了一顿。那天晚上,建中听了弟弟的哭诉之后,什么也没说。第二天一早,他拎着一根镐棒就出了门。在路上,他截住那个小子,一镐棒就把人家腿骨打折了。为这事,他还去场部蹲了几天班房。当地的老人都说,这小子手黑,要是在解放前,一准上山当了胡子。为此,他得了个外号“大镐棒”。

郑建国18岁那年也上了班,被安排到机务排,学开自动康拜因。对此,大镐棒是相当得意。他自己在场里几乎什么活都干过。地里和场院的活不说,他还喂过猪,放过羊,赶过马车,打过石头,盖过房,可就是没上过机务排。据说,为了能让弟弟上机务,他还给机务排长送了一瓶“二龙山”呢!

郑建国身材不高,但比例匀称;相貌不美,但五官端正;性格内向,但很聪明。他爱看书,有时还爱写几句诗,但是透着土气,便得了个雅号“土诗人”。他有一首堪称代表作而且在农场流传甚广的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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