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典/文
这本书题记有云:“性本人类繁衍之器,乃个体生命中无关紧要之组分。造物主欲使个体甘为物种延续而劳累并受难,便将其功能扩张至情,并附以奇妙快感。然而,这快感却演化为罪之源,因为性欲之放纵多为邪恶之发端。”看似与书名《性之罪》很切合,可读完此书,你会发觉书的情节很复杂,年代跨度也大,而“性”当然是其中一个穿插的、并起到不小作用的工具,倒是关于“性”的描写实际上涉及并不多,且最根本的是内容和书名有所出入,因为读到最后,作者抖出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这并非由“性”直接引起,所以并构不成“性之罪”之说。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家弘来诠释自己这本书中的“性”字,是上升到一个人性的高度,而非一般人通常会想到的“性爱”。他在与笔者采访沟通中认为自己深受那个时代的影响,性观念非常保守,以致于到国外看到海滨浴场的赤裸胴体时浑身不自在,这也是他笔力所及之处的“性描写”变得十分“干净”的原因所在。当初莫言、张卫平在作品研讨会上就指出其作品“太干净”、“太矫情”等问题,但读完此书,笔者仍然觉得该适时描写性爱的部分被戛然终止,或许作者认为这些描写会涉及到个人隐私,传统观念的影响使他更注重于结构设计和细节铺陈。
比起日本近年来流行的推理小说来说,《性之罪》的题材是从一件经济类的错案开始,如果没有案中案的堆垒及人物关系、时代跨度,以及主人公洪钧律师深入案件、纠正错案的这条主线,整个故事的叙述会散乱不堪,甚至味如嚼蜡。作者也曾考虑过用私人侦探或警察等身份来衬托主人公的权威,可是国内曾出台过禁止私家侦探等机构存在的明文规定,而且警察探案又会囿于各种条条框框,最终还是选择律师这一职业。何家弘自己就曾当过辩护律师,对这一行比较了解,这也使书带上一丝思辨、逻辑推理的色彩,据说书中出现的任何场景(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道路、学校等等都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这种严谨和客观的态度,使书确保了一定的真实性,也使其中人物真实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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