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这部《回声》才是我个人阅读渥特丝小说的第一本书,但因故没有念完,我当时所知像一则出版社吊读者胃口的广告介绍词:在伦敦的高级住宅区里,也就是说全世界最富裕的城市之一里最富裕的地点之一,居然饿死了一名流浪汉。之所以说“居然”是因为:一、在这个举目都是有钱人的地点,随随便便都能讨到吃的或钱,别种死亡还可思议,怎么会有人饿死?二、流浪汉陈尸的车库里就有储藏食物的冰柜,若说他没发现以至于饿死便也罢了,偏偏冰块部分又有被动过的痕迹。三、就流浪汉的习性而言,他们一般都有固定的游荡觅食范围,他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四、该流浪汉两手手掌都有严重烧炙过的痕迹,指纹部分完全被破坏,无从由此追踪他的身份,他是否有不为人知又想湮灭的不堪往事?
然而,疑点归疑点,流浪汉毕竟只是个流浪汉,我们晓得,在纽约、巴黎、伦敦这些流浪汉已成固定族群的现代大都会中,每年尤其是冬天,各种原因死去一批这类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已成例行公事,连掉泪都可省下来,更何况又没有明显的他杀嫌疑(这使我们想起台湾某电视频道名主播说的:“这件惨绝人寰的分尸案可能有他杀的嫌疑。”),当然也就很快从新闻下档不了了之了。
之所以败部复活,是因为一名奇特的记者坚决地涉入这件事——这是一个左翼杂志出身,如今栖身一个煽色腥的小报,于是更加愤世嫉俗的不快乐知识分子。流浪汉在高等住宅饿死,不仅是个鞭挞社会的缺口,更是个充满犬儒嘲讽的象征,于是他决心探入两个对比强烈却又被莫名勾连起来的不同世界:一个是有钱有闲却满是腐朽气息的有钱人世界,一个则是如蜉蚁般朝生暮死的流浪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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