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
弗吉尼亚州,阿灵顿,梅尔堡
莱梅克坚实地扎下脚步,膝盖弯曲,两眼圆睁,警惕着周遭可能出现的潜在威胁,就像他训练“杰德堡”的那样。右眼瞄准伸开的手臂末端的枪筒,左手则呈杯状置于枪托下面,他用食指第一个指节,扣下了扳机,一阵快速联发,射出了六枚子弹。于是,那四十英尺外的纸人靶被打得破碎不堪。
莱梅克把还冒着烟的枪放在长桌上,扯下耳套,再用力拽着挂绳,好把靶子卷过来,纸人靶在金属线横杆上迅速向他靠近。
莱梅克的首选并不是这把科尔特·38特级全自动手枪。他曾麻烦达格给他一把史密斯·威森·44手枪。但达格拒绝给他那把枪,还宣称是“上帝禁止”的,因为莱梅克会在人群中用那把枪,而子弹则会射进他撞倒的人,尤其是女人,还会击倒其他人。根据第四条规则,达格也不想让莱梅克带着枪。但莱梅克坚持认为他应该有一把枪,而且不能是轻型的·22,是要带冲击力的。如果下次要侧头看朱蒂斯,他希望介于他们之间的不只是一把套筒气枪。
达格终于大发慈悲,从老对头联邦调查局拿了那把科尔特,早上就给了莱梅克。莱梅克挑了发重130格令的子弹,射出去时速每秒钟1300英尺,和这把·38枪能发射出的任何弹药一样的准确有力。莱梅克想的是,在他看到朱蒂斯的那一刻,就能拦截住她,无论多远。他可不想再靠近朱蒂斯了。
纸人的躯干突然在莱梅克前面停了下来。靶子倒向他,他抓住靶子下面的一角,猛的把它从夹子上扯下来。在人像靶的胸前有同心圆做标记,莱梅克的子弹有四发在环里,一发在外环边缘。第六发则是他故意射的,偏离中心而瞄准了有着大耳朵的脑袋。但是他失手了,留下了个子弹孔,打掉一只耳朵却没有使纸人停下。莱梅克把靶子折叠起来放到身后。重新装弹盒,在夹子上放了个新纸人,把绳子推回到火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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