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76年4月“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和它的伟大意义,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认识一直是十分明确和坚定的。在领导机关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干部和学术界人士对之也给以高度评价。
“四人帮”粉碎后,党中央对1976年4月7日中央政治局所做出的决定和同日《人民日报》社论中对“天安门事件”所作的宣传,在看法上有所改变。
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华国锋对“天安门事件”讲了这样一段话:
“关于1976年4月天安门广场事件的问题。在‘四人帮’迫害敬爱的周总理,压制群众进行悼念活动的情况下,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表示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这时候,确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乘机进行反革命活动,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但是应当肯定,当时去天安门广场的绝大多数群众是好的,是悼念周总理的,其中许多人是对‘四人帮’不满的,反对的。不能把他们,包括纯属反对‘四人帮’而被拘捕过的群众,说成是参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已于1976年12月5日发出通知:‘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应该说,这方面的实际问题已经解决了。”
这就是说,他虽然对1976年党中央、《人民日报》所宣布的结论有所改变,但还肯定存在“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对这种关于“天安门事件”性质的说法,广大群众和干部是十分不满意的。尤其这个讲话还谴责1977年有人张贴大字报,发表演说,点名攻击中央负责同志,要人们警惕“反革命分子的阴谋”(那时有一个写大字报批评吴德的青年,就因“恶毒攻击罪”被送进了监狱)。在这种情况下,华国锋要求“不要在‘天安门事件’这样一些问题上再争论了”。人们当然不能答应,因此在1977年3月这个讲话后,群众和干部要求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呼吁并没有停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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