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瑞生 张凤英
我们有幸能够认识并聆听马明方同志的教诲,是在1950年到1952年这段时间。当时他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和西北局第三书记,我们在省委研究室工作。这一期间省委的中心工作是土地改革、查田定产、镇反、剿匪、反霸和恢复城乡经济等。省委研究室主要围绕土地改革、查田定产和恢复城乡经济,给省委提供信息资料和当好参谋助手,工作上同明方同志接触较多,因而受益颇深。现就我们在工作中接触到并体会较深的一些情况追忆如下。
(一)
关中土改,为了取得经验,使运动健康稳步发展,明方同志精心制定了开展运动的步骤、方法和指导思想:第一,分期进行,多点试验,取得实践经验,指导全面工作;第二,深入实际,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动中出现的问题;第三,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正确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关中全区41个县(市),2522个乡,700多万人口,确定分两期到三期(边远地区)进行。第一期只在824个乡、200多万人口中进行,仅占关中总人口的十分之三,实际带有试办的性质,而且还规定地、县都要有自己的试点,以便领导上取得感性的实践经验,指导当地的全面工作。第一期土改开始不久,省上即抽调省级有关部门、省土改委员会、省农会负责同志下乡巡视检查土改工作。去西府巡视检查工作的负责同志是省委常委李景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定邦、省民政厅厅长杨伯伦,我和另外两位同志是随行工作人员,大约是1950年11月中旬到月底,视察了宝鸡、咸阳两个地区的试点乡和一些县,回来后向省土改委员会作了汇报。明方同志不仅认真地听取了汇报,而且亲自到东府调查了解情况。关中地区的土改,是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土地改革法》确定的总路线、总政策进行的,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各地、各方面人士反映出不少意见,有的属于认识理解问题,有的属于掌握界限问题。比如关中地区有的村子中农多、贫雇农少,究竟依靠谁?有的村子贫雇农虽居多数,但看法上有分歧,认为“八百里秦川这么好的条件还受穷,除家中失掉劳力的外,多是不好好劳动的人”,对依靠贫雇农“不放心”。再是划分富农与中农的界限怎么掌握?与地主的界限怎么掌握?关中有些地主不是大量出租土地,而是种麦、收麦时大量雇用临时工,类似富农的经营方法,有的中农在大忙时也有大量雇用麦客的,界限的掌握上确有难度。还有小土地出租者,主要涉及农村知识分子、小学教师、小手工业者、小商贩等,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看法也不同。还有不法地主与守法地主之争,等等。明方同志在这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多次召集省土改委员会、省农会,特别是党外各界人士座谈会,请他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反复磋商探讨。有时也召集我们研究室的同志交谈这方面的问题,听取我们这些搞具体工作同志的意见。在他不厌其烦的深入细致的研讨和引导下,明确了界限,端正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保证了土地改革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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