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香港不知道要打多少场官司,能够进入法庭亲眼看一看、亲耳听一听香港的法官如何断案,我一直在寻找机会。
2006年8月22日,我带着一身的“庄重”,第一次走进了香港的法庭。上午九点半,这是法院两个月前就已经通知原告、被告双方准确的开庭时间,我是“被告”的陪同,不敢在时间上有误,而且开庭的法院远在沙田,离我居住的港岛不仅隔着大海,中间还隔着好大一片九龙的土地,所以那天早上一起来就出了家门。然而到了法庭,过了半小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没有动静;又过了一小时,十一点了,还听不到法庭的召唤。最后,原告、被告双方一直等到了十二点出头,有人才通知接下来该轮到我们了,大家都隐忍着不满,尤其我朋友,是为“被告”,心里担心着自己的命运,一口埋怨的“大气”都不敢出。
过去我在内地,因为经常需要采访案件多次进出法院,对内地的法庭可以说并不陌生。
内地的法庭和香港的在我的想象中,后者可能更正规、更神圣。然而那天,我陪着“被告”先后走进了2号、1号两个法庭,眼前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意想不到”,弄得我不仅乱了视野,而且也乱了方寸。
先说2号,这个法庭不大,没有陪审团。法官的席位高高在上,下面依次摆着书记台、双方代理人以及“被告”的长条桌子,左手一个L形、被白色钢管围住的区域,我想应该是提供给没有取保候审的“被告”站立的地方,然后再往后,左、右两侧就都是旁听席了。
还好,一坐下,大法官几秒钟之内就从内门走进了法庭。法警随即喊了一声“起立”,所有人都迅速站起,再坐下,庭已经“开”了。控方开始由一位普通话翻译向被告宣读起“起诉书”,之后法官轻轻地问“被告”:“你认不认罪?”我的朋友按照事先已经和律师商量好了的准备,说:“不认。”接下去大家都以为一场“马拉松”式的司法大战就要拉开帷幕,然而我的耳朵竖得直直的等着大法官往下发话,大法官是个香港人,低声说了一连串广东话,我还没有来得及理解透彻,恍惚中只记住最后法官说“现在给你们少少的时间,出去商量一下”,他自己就先起身离席,整个过程大约也就用了一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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