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局里,我一头扎进法医实验室。
沈恕居中协调,很快拿到胡长伟和王守财的儿子王钰的体液,给我送到实验室,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问:“这十几年的血迹,还能化验出来结果吗?”
我说:“咱们运气好,这血迹是溅在熟宣纸上,渗透能力、吸收能力好,如果溅在光面纸上,血液早已凝固风干,血痕样本就不能用了。”
沈恕的脸上绽放出笑容,说:“全看你的了。”
我看他一眼说:“先别高兴太早,这血痕要是案发现场那两个人的,可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沈恕咬咬牙说:“苍天有眼。”
沈恕回到办公室,又调出当年胡长伟案的卷宗,仔细研读,试图从字里行间找出案件的疑点。这些卷宗他已经阅读过几次,对其中的一些侦破手续也曾产生疑问,但是毕竟年深月久,当时的记录水平、办案程序和现在都有差异,他无法根据这些蛛丝马迹复查,那样做就是公然破坏公安机关的纪律。
沈恕咬着一只铅笔头,凝神思考了一会儿,拿起电话把当年参与这起案子的吕宏叫进来。
吕宏今年五十出头,是刑警队的老资格之一,与他同时起步的几人现在都升任局级处级干部了,吕宏却因性格耿直,不善于走上层路线,大半辈子窝在刑警队里,连要求调到治安支队的报告都一直压在马占槽的办公桌抽屉的最下面。
吕宏进来后,大咧咧地在我对面坐下。我问他说:“有个旧案子,想请你帮我回忆一下。”
吕宏掏出烟点上,扔给沈恕一支。沈恕接过烟,在鼻子下面闻一闻,放到一边,说:“十六年前,那是1993年上半年,你办过一起入室杀人案,死的是一个包工头,叫王守财,杀人的叫胡长伟,你还记着这个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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