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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案 心理痕迹 寻找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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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事先做过精密筹备,我们推测他作案时穿了崭新的软底鞋,梁艳家里铺的义是硬木地板,地面上只留下几个浅浅的,疑似脚印的印痕,没有任何价值。而根据现场没有发现毛发、指纹等线索来判断,凶手很可能带了手套和帽子。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通过凶手出手的凶狠程度和力度,判断他是一个身体较强壮的男性。而他的身高,体重和外貌特征,则一无所知。

这应是一个作案经验丰富的案犯。

据梁艳的邻居黄秋惠说,她每天都上网到凌晨两三点钟,昨晚约1点钟的时候,她听到楼道里有急促杂乱的脚步声,由于这层楼只有他们两家住户,现在回想起来,很可能是凶手作案后逃离。

不过黄秋惠不能提供更多的线索。

目前可以追查的线索,一是凶手作案用的菜刀。凶手如果确实像我们判断的一样,是个作案经验丰富的罪犯,他一定不会保留这把菜刀,可能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隐藏凶器,比如沉到河水里,即使最终找到,也不再具有侦查价值,但是可以作为证物,并借此推测出凶手大致的逃离路线。

还有一条重要的线索是,凶手很可能知道梁艳家里当晚有三十万元现金,而他的作案目标就是抢劫这笔巨款,所以他应该和三十四中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排除梁艳的同事作案。

沈恕、许天华和冯可欣一行三人来到三十四中学了解情况,与刘元、姚文迪、出纳于莹莹三名主要知情人分别对话。

据刘元介绍,三十四中学是区级重点高中,每年新学期都有一些考分稍差的学生愿意自费入读。这周是收择校费的日子,每天的现金入账约三十万元,昨天是收费的第一天,共收到三十万零七千元。由于收最后一笔钱时银行已经下班,就由会计梁艳带回家去保管,以前一直是这样做的,从来没出过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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