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阻碍,又似帮助。
——华兹华斯
第二天我头脑混乱精神疲惫,进办公室时听到报告。
“先生,您的私人办公室里有位绅士等了好一阵子,而且等得非常不耐烦。”
我很疲倦,没有心思和新旧客户讨论公事,所以不疾不徐地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一开门,看到的竟然是——克拉弗林先生。
我大为震惊,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只有静静地对他欠了欠身。他以具有高素养的绅士风范走近我,递上他的名片,上面用潇洒的笔迹写着全名:“亨利·里奇·克拉弗林”。他自我介绍之后,先为自己的不请自来而道歉,请求原谅他对纽约的不熟悉。接着他说他有急事,又不经意听到他人称赞我身为律师与绅士的名声,因此代替一位友人前来求助。他的朋友不幸遇到难题,需要律师提供建议。这件事不但事关重大,而且让他本人感到特别尴尬,因为他对美国法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这件事在法律上有何效力。
如此一来,他抓住了我的注意力,也唤起了我的好奇心。他接着问我能否让他开始叙述详情。我回过神来,强忍住对这个人的反感以及轻微的恐惧,同意他开始叙述。这时候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本记事簿,开始念里面的文字内容。
“一个英国人来到美国,在一家气氛典雅的旅馆里遇见了一位美国女孩,并对她倾心不已。几天后,他希望能够娶她回家。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不低,财产不少,而且为人也正直高尚,所以他向她求婚,而她也答应了。但是她的家人对此事强烈反对,迫使他压抑住内心的情感,尽管婚约依旧有效。在一切都未定之时,不巧他有急事必须赶回英国,却又害怕离开的时间一久,心爱的人会变卦,因此写信给这位女士告知现实的情况,并提议进行秘密结婚。她同意立刻和他结婚,但附有条件。条件之一是,他必须在婚礼结束后立刻离开;其二是,婚礼对外公开的事必须交给她。他并不是很愿意,不过情况紧急,为了拥有她,他不得不照办。他即刻依照计划进行。在离她住宿的旅馆二十英里外的牧师公馆和她会面之后,他们两人站在卫理公会牧师的面前,举行了结婚仪式。现场有两名见证人,一名是牧师的用人,为了见证而被叫来,另一位是随新娘而来的女性友人。然而婚礼之后并没有颁发结婚证书,而且新娘也尚未年满二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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