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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用间第十三 给别人钱,不是给对方定价,是给自己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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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用间篇孙子曰: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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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间”,曹操注:“战者必用间谍,以知敌情之实也。”

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

曹操注:“古者,八家为邻,一家从军,七家奉之。言十万之师举,不事耕稼者七十万家。”

为什么是八家为邻呢?杜牧注:“古者,一夫田一顷。夫九顷之地,中心一顷,挖井树庐,八家居之,是为井田。怠,疲也,言七十万家,转输疲于道路也。”

杜牧说的“井田”,和我们中学历史学的井田制说法不太一样。历史课本对井田制的解释,是九宫格,每格一百亩,周边八个格是私田,一格是一家人的;中间一格是公田。大家一起先干完公田的活,才能干私田的。私田的收成归自己,公田的收成归公家。这个“公家”,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天下为公的“公家”,而是公爵家,比如秦穆公家、宋襄公家。

杜牧说的有什么不同呢?杜牧说的中间那一格,不是公田,而是住家的村子,八家人的房子、水井、公共设施,在中间那一格。

周朝的井田制,到底是不是周围私田,中间公田那么安排的,本身并不可考。我也比较怀疑,比如大家一起干公田的活,有点跟人民公社一样,谁出工谁出力,出了工,有没有出力,都不好管理。另外,为何要中间的收成归公家?如果私田收成都很好,公田收成不好,怎么算?远远不如每家交税来得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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