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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麻辣 给美国人马克·米勒补充一点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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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马克·米勒,一个有趣的人,他出生在一个法裔加拿大人的家庭,在他称之为半清教徒式文化中,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许多种味道,在清教徒那种文化氛围中,“任何时候讨论到食物都是不礼貌的。要是你询问,是什么调料使得一些菜肴如此与众不同?或者说,一客牛排何以如此芳香?为什么炸鸡翅总是让人向往?你得到的回答肯定支支吾吾的语焉不详”。这种传统心理,可能是基于苏格拉底,柏拉图包括《圣经》对味觉的轻视,在柏拉图眼中,只有视觉和听觉是客观的,味觉与触觉一样,需要接触“物”才能感知,因此就失去了客观性。

清教徒们与美味无缘,他们的生活方式由来已久,刻板而枯燥,你无法颠覆,食物就是给生命提供能量,提供蛋白质或炭水化合物,你可以量定一天的热量来进食,就像考核一天跑多少英哩而给汽车加多少汽油,味觉好像多余,或者从来就没有存在,这种情况直到马克·米勒八九岁时,他第一次在朋友家吃到了美味的咖喱肉,才猛然唤醒了味觉。

马克·米勒的情况不仅在北美如此,或许只要注意观察,与马克·米勒的情况相同者在中国也不少见,有些人在一生中也没有唤醒味觉,进食不过为了维系生命的活动,因为活着,所以才要吃饭,以及面条,令人生失去了许多感受美味的乐趣。既然造物主给了人感知的味觉,那么,大千世界的诸种味道,先人们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尝试和发明的烹饪术,都是给我们留下的一笔丰富的文化遗产,比如像周朝的“醇熬”,那种天子品味的肉酱拌饭,我们今天也可以自己动手尝试。马克·米勒被唤醒了味觉之后,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而且他写作了一部重要的著作,这部著作在哲学家或别的学者看来,不过是一本食余消遣的小册子,但它却颇有情趣,此中可以看出美国人的治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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