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樊荣家,我直奔电梯而去,却被秦思伟阴阳怪气地拦了回来:“好不容易来一趟,参观一下凶案现场吧。”
他把一五〇二房门上的封条小心翼翼地揭开,从包里翻出一串钥匙,打开了防盗门。这也是一套两居室,结构与一五〇一大同小异,但是装修布置都简单得多。地板是廉价的复合材料,家具也大多是宜家买来的组装货。魏平青虽说在事业上已经小有成就,但毕竟出身贫寒,经济实力还是差一些。不过,房间里非常整洁,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各种物件都按照大小规格井井有条地摆放。沙发后的墙上,赫然挂着一张二十四英寸的大幅半身彩照,照片上是一个穿着导师服的年轻人,头上戴着挂了金色流苏的四角帽,流苏仿佛在迎风飘扬。他肩膀很宽,脸色微黑,眼睛不大,但是目光很深邃,两条浓密的眉毛微微上扬,嘴唇很薄,嘴角略微有些上翘,神情里透出十足的骄傲。
“这就是魏大博导。”秦思伟指着照片对我说,“够自恋的吧,居然穿上导师服拍了照片挂在客厅里,还放这么大。”
“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大学问呗。”我不屑地说。
“你来看,屋里收拾得多干净。”秦思伟带我在屋里转了一圈,“凶手离开之前很仔细地清理了现场。”
“指纹呢?一无所获吗?”
“房间里找到一些指纹,大门上也提取到几个,比对结果要晚些时候才能出来。不过我估计大部分都是魏平青自己的。而且,如果凶手是魏平青的熟人,在屋子里找到他的指纹也就没多大意义了。”
他把我拉到卫生间门口附近,指着地板上的一块浅褐色污渍说:“尸体就倒在这里,头顶部偏右的地方有一处伤口。凶器嘛,就是那玻璃茶几——我们在茶几的一角发现了被清洗过的血迹,地板上也有被擦拭过的血点。法医刚刚向我汇报,现场采集到的血样,经化验都是魏平青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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