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天文记载表明,1912年的春天是否比以往的春天更为明媚。
这一年5月,中华民国元年的5月,川汉铁路公司又一次在成都召开了股东大会,继续讨论他们胶着了两年、闹得全国风云变色都没能解决的问题:铁路国有。
川路公司向北京派出了代表团,由在川及在京的知名“格老子”组成,其中就有我们已经熟悉了的蒲殿俊、邓孝可等人。他们的谈判对象是民国的交通部——一个由大清国邮传部整建制改编过来的肥水衙门。除了“反革命”的盛宣怀早已在革命前就被清理出队伍,这个衙门涛声依旧,只是大家伙儿都换上了新发型、新服饰,果然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新衣故人,心照不宣。几个月后,交通总长朱启钤就与川路公司代表签订了将川汉铁路收归国有的合约。合约发布后,远在日本避风头的盛宣怀大跌眼镜:合约几乎全盘照抄了前清的国有方案,甚至对川路公司更为苛刻——那引爆了保路运动乃至辛亥革命的“上海倒账之款”,清政府本是答应由国家承担的,如今却是“归公司自行清理”。似乎一入民国,人们的觉悟都提高了,学会了“先国家,后小家”。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交通总长朱启钤在当日提交给大总统袁世凯的报告中一语中的:“前清末造规划及此,徒以国情不协,政治不良,遂至以国有问题,激动风潮,演成革命。然人民心理,不过借此推翻专制,而于反对国有之说,并非绝对的主张。”在他看来,保路运动绝对是一场“保路搭台,夺权唱戏”的政治剧,而非经济戏。
民国新贵们十分清楚川路公司的致命问题:“川路集款,全恃摊捐。招股数年,仅逾千万;集资非易,罗掘几穷,股力既微,路工何恃,此困难者一也。租股反抗,曾起风潮。军兴以来,金融更涸,民力已竭,路款未充,此困难者二也。每年入款,从宽约计仅得数百万金,即使按年收足,亦需二十年始克全路竣工,国步方艰,河清难俟,此困难者三也。人民集资尽投路股,既乏流动资本,他项实业何由振兴;窘束财源,影响实大,此困难者四也。”这些问题,与一年前相比,完全相同,“皆川路历史上实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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