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所谓“夕餐秋菊之落英”,芳美逸伦,但未必是真。就像他前一句说每天喝木兰露,也有艺术加工嫌疑。《招魂》里勾引人来,也是“稻粢穱麦”“肥牛之腱”。诗人再起舞弄清影,只要一朝没飞升,还是要吃稻麦肥牛的。
但也有人真的就爱吃个菊花儿。唐鲁孙说以前北京到重阳节,就有白菊锅子。说是有好些体质娇柔见风就倒吹口气就作风筝飞了的夫人小姐,吃不得火锅,所以得改良。白菊软脆清凉,一涮就熟。随锅下的都是鱼片、山鸡片等等轻薄柔脆之物,一下就吃。想来清鲜是肯定的,但少了火锅的庞杂厚润之味,大概也真只适合女孩子吃了。
以白菊锅和屈原,可知吃花算风雅事,适合诗人和弱不禁风伤春悲秋的女孩子。既然如此,就不能下狠手。保加利亚有玫瑰冰淇淋,色艳而味甜,清新俏丽,就很适合女孩子。但如果拿油炸玫瑰花让林黛玉这葬花姑娘看见,大概觉得比陷于渠沟还惨,不知得哭成什么样。杨过们在绝情谷吃情花喝清水,花甜而酸,结果大男人们都吃得苦不堪言。可见吃花实在很麻烦:文艺了不好吃,做好吃了不文艺。在大快朵颐和凌风仙子之间,真的只能选一个。
世说叔本华虚无悲观,所以直言不讳,硬铮铮说花是植物的生殖器。这话让诗人们听见必然觉得不入耳,觉得吃花简直和吃牛鞭成了一路货色,但理性来说,这话提供了一种角度:排除掉花的审美因素和诗歌传统,单把它当个食物部件又如何?有河南朋友说过,她家那里有牡丹做的菜。但她也承认,牡丹不比百合好吃,只是做得好看。这终究是脱不了“牡丹为名花”的精神。韦小宝毫无审美,所以曾经想让芍药当马饲料。如是,吃花时,就是得抱着“花非花”的概念,把它当一样正经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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