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各章,已将梃击、红丸、移宫三案的始末和结果都作了叙说。严格说来,三案都应属于宫廷案件,在元凶已获,罪人斯得,原已可算了结。但由每一案件自发生以至暂结,都牵扯到很多复杂的关系,盘根错节,很难了断,以至每案虽结,却都不能彻底,总都留有一些重新爆发的隐患,使当时的有识之士仍暗暗担心,觉得矛盾未消,祸乱堪虞。所以如此,这是由于明代自始便是以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来增重帝权的,随之而来的便是诸臣之间相互勾结,渐成门户。到了明末,门户更多,争斗益烈,而且内外相结,自后妃、诸王、内监、外戚、阁臣、九卿、言官、外吏,以至去官乡居的名人、学士,无不涉及门户之争,各有一派。但是派别虽多,小的争论固然各自有异,遇到大的论争,声气相通者又常相互依附,与相异者共争。这样,就又常成为相互对立的两派。万历、天启间的御史焦源溥在论及两派互争的一疏中,把这两派称为“忠”与“非忠”的两派。他认为,在万历时,为着要使皇长子得立而出力的人,便属于忠派;站在郑贵妃那一边的人,便是属于非忠的。到了明光宗已即位为帝以后,为维护太子妃郭氏和天启的生母王氏的名号而力争的,便属于忠派;为李选侍而争的人,便属于非忠。焦源溥所说的“忠”与“非忠”,是疏文中的用语,其实外廷以至民间常是直以忠奸为称,区别二者。被认为是忠党的人,一是由于他们的主张合乎公论,循于正统;二是这类人中,为官清正、廉洁自持的人也较多,于是便被赞为忠党。另一派人,很多都是趋炎附势之徒,所为都要图谋私利,其中廉洁的人极少,所为又常有悖于公论,所以人们便常骂他们为奸臣,派为奸党。这两党之间,虽然也有些自以为是不偏不倚的中间派,但在人们的心目中,却总是非此即彼,不容有所中立。想要居中的人,弄到两头挨骂的时候,也是很常见的。譬如那时的刑部尚书黄克缵,便是想要持平居中,两不相附的人,但东林党人却把他目为奸党,他上疏和焦源溥相驳,认为焦的忠与非忠之说并不全对,甚至身居帝位的天启也卷入了派系之中,他为此便曾怒责黄克缵“轻肆无忌,不谙忠孝”。直到黄克缵惶恐谢罪才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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