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朋友有屋出售,邀去看。
楼高五层,拾级到屋顶,一个小单位连天台,真是无敌坟场景;原来旧西洋坟场这么大,像一座湖,沉积了无数的尸体;原来沿湖而建的房子这么多,坟场景,这么寻常。
大厦贴着坟场的粉蓝高墙盖建,楼下没有车道,入眼就一片碑林,一地树影,圣味基教堂在矮小的墓冢中升起,显得好雄壮。
每天在墙下走,不是居高看,还不知道这座没有路灯,却住了无数夜游猫的墓园,那样深入民心;澳门人与鬼同眠,视为等闲之事。
我爱静,窗前无人烟,无灯火,绝对清幽。“除非他们开派对,不然,静如深海。”业主说。“他们”,当然是鬼;鬼,当然比缺德的人安静;而且,我爱死了那座天台,良朋三两,白昼可以晒太阳;暗夜里,宜设一炉,置一锅,携酒赏月,邀群鬼共醉。
可惜,屋小,一个人住可以,但没有猫房和客房;阿灿临窗俯览坟场里的自由猫,会好忧郁,好孤独。
西洋坟场多浓绿的灌木,忽然有一株树,花叶都红得耀眼,红得尽兴,除了红,就没有别的颜色。“这是谁种的树?”我心里嘀咕,太远了,也看不出是什么树。
听说,有一个人,他住进这幢房子,每天看着这株树;某天黄昏,他似乎受了这株红树的召唤,忍不住下楼走进坟场;他站在树下,树,立在一座碑前;碑上,有一幅瓷照,那是他的样子,瓷照两旁有生卒年,一边是他的生辰,一边是死忌,他卒于二零零三年,日期,也就是他迁进那幢旧楼,看到那株红树的那一天。
这个“听说”,当然是我后来想到的;因为想到,就多了一个借口,觉得这屋,虽然喜欢,却不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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