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当中停着一辆十分考究、显然是老爷们坐的四轮马车,车上套着两匹灰色的烈马;车上没有乘客,车夫也已经从自己座位上下来,站在一旁;有人拉住马的笼头。四周挤了一大群人,站在最前面的是几个警察。其中一个警察提着盏点亮的提灯,弯着腰,用提灯照着马路上车轮旁边的什么东西。大家都在谈论,叫喊,叹息;车夫似乎感到困惑不解,不时重复说:
“真倒楣!上帝啊,真倒楣啊!”
拉斯科利尼科夫尽可能挤进人群,终于看到了那个引起骚乱和好奇的对象。地上躺着一个刚刚被马踩伤的人,看来已经失去知觉,那人穿得很差,但衣服却是“高贵的”,浑身是血。脸上、头上鲜血直淌;脸给踩坏了,皮肤撕破了,已经完全变了样,看得出来,踩得不轻。
“天哪!”车夫数数落落地哭着说,“这可叫人怎么提防啊!要是我把车赶得飞快,要么是没喊他,那还可以怪我,可是我赶得不慌不忙,不快不慢。大家都看到的:别人怎样赶,我也怎样赶。喝醉的人不能点蜡烛——这大家都知道!……我看到他穿马路的时候摇摇晃晃,差点儿没有跌倒,——我对他喊了一声,又喊了一声,再喊一声,还勒住了马;他却径直倒到了马蹄底下!是他故意的吗,要么是他已经喝得烂醉了……马还小,容易受惊,——它们猛一拉,他大喊一声——
它们更害怕了……这样一来,就闯了祸。”
“事情就是这样!”人群中有人高声作证。
“他是喊过,这是实话,向他喊了三次,”另一个声音响应。
“的确是喊了三次,大家都听到的,”第三个大声嚷。
不过车夫并不十分沮丧和惊恐。看得出来,马车属于一个有钱有势的主人,而他正在什么地方等着马车;警察当然要考虑到这个情况,设法顺利解决这次车祸。目前要做的是,把受伤的人送到警察分局,然后再送进医院去。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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