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不记得母亲,因为她去世得太早。我的父亲给我取了个王侯般的名字:瑟吉厄斯·奥肖内西,从我五岁开始也不再照管我,他只顾自己到处漂泊,靠打工度日。他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其实人并不坏。他来孤儿院看望我,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次,对我来说每次都是大事件,足以让我回味好多日子。他会给我带来一件礼物,在我哭着求他把我带走时,他会两眼满含忧伤地听着,答应不久再来看我,但他一去便又会几年不见踪影。直到我年岁稍长后,才知道他一向不守诺言。
我十二岁那年,知道了我的姓并不是奥肖内西,而是斯洛文尼亚语中发音类似的一个姓氏。我发现原来老爸的血统很杂——他的母亲有威尔士—英格兰血统,他的父亲则有俄国和斯洛文尼亚血统,那些祖先的出身都很卑微。世上再没有比被人误认为爱尔兰人更糟的事了。或许我的母亲便是爱尔兰人。有一次父亲对我承认了这一事实,但他再也没有勇气提供任何细节。他终其一生都是个打工者。他曾经想当一名演员,奥肖内西便是他尝试演的人物。在辗转演出一阵之后,他的表演生涯便结束了。他当过商船船员,带着他的口琴在好多列货车上干过活,他甚至私自制售朗姆酒,直到东窗事发厄运降临被投入监狱。出狱之后,他便以在饭馆洗碟子为生。可以说他的有些性格遗传给了我。在孤儿院里同龄人中我个儿最大,但我谈不上如他们所说的机灵敏捷。至少那时候谈不上。然而,父亲去世之后,我开始追求一种新的个性。才十四岁的年纪,你不可能轻松地顶着瑟吉厄斯的大名——我便隐去这个名字而采用了十多种诨名,我成了格斯、斯派克、麦克、斯利姆,我还能举出不少别的诨名来——然而一旦父亲去世了,一旦我得知他去世了,我就意识到从此再不会有父亲来看望我这样的事了,从此我就举目无亲孤苦伶仃了,于是,我又开始用瑟吉厄斯的名字。自然,我为此吵过好多次架,并平生第一回为了赢取某样东西而相当疯狂。尽管对我和许多孩子来说,遭遇失败从来就是家常便饭,但我同样从获胜中学到不少东西,这一点也相当罕见。我喜爱拳击,当时技艺还不娴熟,但我发现它对我的神经系统大有好处。在连续四个月的时间里,我只输了前三场,此后即获得全胜。我甚至在警察部门举办的拳击锦标赛中一举夺魁。在那以后我赢得了自己的大名,他们称呼我瑟吉厄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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