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辛说的话,只有一部分合乎事实。在赌城的那间小屋里——我和露露离开沙漠道尔去赌城一游时,我们就住在那里——他和我谈了好几个小时。也许我们就是在艾特尔去博比家的那个夜晚回来的,不管怎么说,我错过了几乎所有这一切事情,我根本不知道艾特尔的新剧本,不知道科利曾这么频繁地拜访过他。
我太忙了。有天下午露露建议我俩上她的车,备好用作野餐的晚饭,开上三百英里,穿过州界,到她挺喜爱的赌窟去。既然露露在荒原的公路上不会以低于九十英里的速度开车,而我又喜欢每小时开上一百英里,野餐似乎是根本不必要的。然而,后来的结果却是,我们到凌晨两点吃起了她带的三明治,而且恨不能有一桶五十加仑的咖啡。
对于赌博,我是有备而去。我到沙漠道尔时所带的一万四千美元,已经花去了一半,我觉得该是赢点钱的时候了。我有所准备,要大赢或大输一场,而到我们离开之时,我输赢都经历过了。我们到达时两人一共只剩几百美元,但露露有活期存款,我就从她的存折上借,后来我明白我们会待些日子,然后将从沙漠道尔银行我的账户上提取现金。
我们赌了十二天,要不是科利来打扰,我们或许会再赌上三十天。在赌徒们长长的工作日里,即从晚上十点到上午九点,我们一直下着注。在那样的一段时间里,完全可能会卷起一阵我们熟知的酷暑热浪,或是发生一场地震甚至爆发战争。我们彻夜狂赌,白天则尽量睡觉,吃饭的时候露露便会计点钞票上的号码,想找个幸运的数字,以便晚上赌博时用,而我则忙着在一页又一页纸上做着无穷无尽的演算,试图找出进行轮盘赌的有效办法。就在我开始输钱的时候,我想出了一种办法,而这恰恰是某个人刚刚放弃的办法。有着三万美元的老本,我肯定,至少有相当的把握,每夜能赚一百美元,我赌赢的可能性为二百五十比一。但万一输了,我就输掉了一切,连那老本三万美元。我把这些一一给露露解释,她做了个鬼脸。“你的血化为冰水啦。”她责骂了我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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