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琳再也忍不下去了。她跟雷克斯说即使戴维不同意,她还是要去找哈罗德。她刚在电话上跟哈罗德通过话,他预期他们会在第二天下午到达林顿。虽然明知现在补救过去已经太晚,她还是要作一次最后的尝试,说服他回家。
天一亮,她就拿起桌面上的车钥匙,把粉色唇膏装进手提包。锁门时她惊讶地听到了雷克斯叫她的名字。他戴着太阳帽和墨镜,还拿着一张大不列颠的硬皮地图。
“我想你应该用得上一个指方向的人,”他说,“按汽车协会的说明,我们下午晚些时候就能到了。”
一路飞驰,莫琳几乎没有留意窗外的景色。她嘴里说着话,心里却知道没有一句话是连贯的,一个个蹦出来的单词只是心底五味翻腾的冰山一角。如果哈罗德不想看见她怎么办?如果他和其他朝圣者在一起又怎么办?“万一你是错的呢,雷克斯?”她说,“万一他真的爱着奎妮呢?或许我应该写信?你觉得呢?我想在信里或许可以说得更清楚点。”
没听到任何回应,莫琳转过头,看见雷克斯一脸苍白:“你没事吧?”
他沉沉点一下头,好像不敢动似的。“你超了三辆卡车,一辆长途客车,”他说,“在一条单行线上。”然后说了一句只要自己坐定,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便转头望向窗外。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哈罗德和那些朝圣者。有人在菜市广场安排他们和旅游局照相,莫琳走进一小群人里。有个高大的男人正在指挥大家站位,一旁有只猩猩,看来需要一把椅子,还有一个正在吃三明治的矮胖女人和一个滑头滑脑的年轻人。当她从人群中找到陌生人一般的哈罗德,莫琳瞬间放下了所有武装。她在当地报纸上看见过他的照片,也收集了剪报带在手提包里,但突然“真实地”看见哈罗德,就像戴维断定的那样,还是叫她猝不及防。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他的“朝圣者”T恤污渍斑斑,领口那儿也垮了,帆船鞋褪了色,清楚地显出脚的形状。哈罗德突然碰上莫琳的目光,一下子怔住了。他对高个子男人说了句什么,就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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